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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发布者:方思程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7日|分类:公司法 |511人看过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明显不同,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否则,转让在法律上并不生效。


(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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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例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股权转让,也就是股票买卖。股份公司的股权转止有着十分严格的交易程序和规则,不在此转让而采用其他方式转让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同时也是无效的。


(4)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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