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离婚诉讼中常常会冒出来各种债务,特别是与双方父母之间的金钱往来。本案的女主就是在“丧偶式婚姻”隐忍多年之后决定诉讼离婚,第一次起诉时因为家人的介入,导致财产分割部分没有达成共识,判决不予离婚。
在等待第二次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女主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即本案这50万的债务。详情大家可以看判决书,这个案件其实女主是较为被动的,一是因为“无”比“有”更难证明,二是女主确实在平时太无为而治,很多家庭情况都不了解,每天只辛苦的挣钱带娃。
刘颖律师在这里是想提醒大家,特别是女性朋友们。第一,家里的财务状况要有一定了解,如果能掌握经济大权自然最好;第二,所有有和父母的资金往来,最好都添加备注,该打借条的打借条。
特别提醒:2018年新的司法解释出来之后,要求夫妻“共债共签”,如果你有即将产生的债权,一定要让债务人的夫妻双方一起签字;如果你有已经产生的债权,最好也让其配偶补充一份。
ok,今天就说到这,下一篇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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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XX与朱X用益物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