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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购房,产权归属谁?

发布者:王慎云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272人看过


近年来由房产归属引发的争议屡见不鲜尤其是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纠纷更是不断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结婚司法实践,总结以下情况,共大家参考:

1、结婚后,男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所有权属于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视为男方个人所有。

2、结婚后,男方父母为子女全额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男方及女方夫妻双方名下的,所有权归属于谁?

依照不动产登记证书由男女双方所有

3、结婚后,男方父母为男方部分出资购房(首付款),男女双方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所有权归属于谁?

本条情况和第1条情况不同,不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父母部分出资的不享有不动产权利的完全支配权,所以应当对其出资部分理解为赠与(或者借贷)。但是余下部分仍然是夫妻双方用共有资产承担的,所以房屋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不过,可以适当对出资一方进行多分。

4、结婚后,男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购房(首付款),男女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所有权归属于谁?

属于双方所有。

5、结婚后,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为子女购房,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时,所有权归属于谁?为什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男女双方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额度,按份共有。

6、结婚后,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为子女购房,并将房屋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所有权归属于谁?

属于双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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