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概要
当事人刘某长期在建筑行业务工,在岗位、工作内容没有变化的情况下,被安排与另一家关联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新用人单位社会保险险种缴纳不全,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接受委托后,律师指导当事人固定全套证据,提起劳动仲裁,主张确认劳动关系、合并计算工作年限,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办理社保档案转移等多项请求。
代理要点
1、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至新关联企业工作,原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计算时工作年限应当合并累计。
2、依法足额缴纳全部社会保险险种是单位法定义务,险种缴纳不全属于违法情形,劳动者有权主张相应经济补偿。
3、工资发放记录由用人单位保管,单位拒不提交,应当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案件结果
仲裁委采纳我方主要代理意见,裁决新用人单位向当事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十万余元,并判令单位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确认双方劳动关系。
黄骥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