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帆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勤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侵权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不小心借了高利贷,不还对方可以起诉吗?

发布者:张帆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0日|分类:债权债务 |452人看过


在紧急关头需要大笔资金时就会去借钱,而身边亲友也没足够的余款可借用的话,就会将目光投到社会上一些放贷的机构,结果一不小心借到了高利贷,就有人以为利息违规不打算还。但借钱不还债主可以去法院起诉,那么放高利贷借款人拒绝还款的,放贷人是不是也可以去法院起诉,首先得了解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利息范围。

按照法律上明确的规定,借贷双方可以自主约定利息,但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时,将会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因此,我国明确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利息范围原则上是未超过年利率24%的利率。

约定的还款期限届至,出借人可以请求返还欠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并且可以按照以下的步骤去法院起诉维权:

1、准备一份起诉状,会写明要求返还欠款和约定的利息。

2、去借款人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为借款合同中未做其他约定的,一般选择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3、立案受理后准备好证据材料,通常收集整理能够证明有借款关系的证据材料。

4、及时出庭应诉,不在规定的开庭审理时间出庭的,原告主张的还款请求将会被法院做撤诉处理。

所以,根据以上的规定,借款人被放高利贷,承受了较大标准的利息,但只要在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放贷人还是可以按照以上步骤去法院起诉的,并且经法院开庭审理后,借款人需要支付相应利息。

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立即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