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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帆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湖北勤楚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侵权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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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张帆律师|时间:2018年06月07日|分类:劳动纠纷 |442人看过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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