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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发布者:张帆律师|时间:2018年06月07日|分类:劳动纠纷 |441人看过


劳动者主动接触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但要是因为单位违法、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该获得相应补偿。 

(一)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发放限制: 

下限: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上限: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三)计算单位: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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