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聿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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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式合同什么意思?

作者:徐聿枢律师时间:2022年11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444次举报


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制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格式合同。制式合同的产生及其普遍运用是基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的。一般而言,某一行业垄断的存在、交易内容的重复性、交易双方所要求的简便、省时导致了制式合同的存在并大量运用于商事生活领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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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法学学士,就职于江苏石城(无锡)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践经验,用心服务广大群众,逻辑思维严密,擅长...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无锡
  • 执业单位:江苏石城(无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220********7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