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金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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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行换主体逼员工转岗,以旷工辞退被判违法!仲裁全胜诉案例

发布者:薛金丹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09日 143人看过 举报

2026-04-09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李女士 2020 年入职北京某健康管理公司,担任招聘主管,双方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至 2026 年到期,离职前月均工资约 9700 元。

2025 年 6 月,公司突然要求李女士变更劳动合同主体,转到关联公司上班,虽岗位、薪资、地点不变,但属于更换用工单位,李女士未同意,仍在原岗位正常打卡上班。

公司随后以连续旷工、严重违纪为由,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李女士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辞退,遂申请劳动仲裁,提出三项诉求:

1.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2.支付 2025 年未休年假工资;

3.支付 2024 年度年终奖。

二、办案经过

1.李女士委托律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合同、打卡记录、工作记录、解除通知、调岗通知等证据,证明自己正常出勤、未旷工,公司系借调岗之名变更用工主体、逼迫离职。

2.公司辩称:系合理调整工作职责,李女士不服从安排、无故旷工,解除合法;年终奖无约定、公司未发放,不应支付。

3.仲裁庭审理查明:公司是变更劳动合同主体,并非单纯调岗,未与员工协商一致;李女士有完整打卡与工作记录,不存在旷工事实;双方未书面约定年终奖发放条件。

三、仲裁结果

仲裁委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终裁决:

1.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106863.13

2.公司支付2025 年未休年假工资 893.32

3.驳回年终奖请求(无书面约定,依据不足)。

本案要点:未经协商一致,公司不得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主体;以 “旷工” 辞退正常出勤员工,构成违法解除,须支付 2N 赔偿金


薛金丹律师拥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对民商事领域以及公司法 律事务的钻研颇有心得。曾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处理的各 ...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东城区
  • 执业单位:北京天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18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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