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张某某入职某某网信息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京分公司,担任资深运营经理,月工资 40000元,双方签了劳动合同且公司为其缴纳社保。2023 年 ,因张某某负责的配置相关工作,导致公司华为云公网流量异常,产生了7000多元的额外费用。
2024 年 ,公司以张某某工作过失造成经济损失为由,扣了 4000元工资;2024 年 7 月 ,公司又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张某某的该行为实际造成 30000元损失,还存在不参加问题排查、发表误导言论、隐瞒事故原因等问题,另外还有两次工作过失,决定于 2024 年 7 月解除与张某某的劳动合同。
张某某对公司的扣款和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均不服,于 2025 年找到本所律师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提出三项诉求:一是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66万元;二是要求补发 2024 年 4 月被扣除的工资差额 4000元。
办案经过以及结果
代理本案后,经过本案的详细梳理,与当事人的谈话及证据的展示,我方答辩的要点集中在以下:造成的损失非我方负责;公司并未强制要求使用哪种通道;不认可公司所说的 30000元损失;也不认可未签字的处罚单所载明的其他过失;并具体对公司的证据一一发表了质证意见,最后庭审采纳我方的观点,支持我方观点违法解除,并支持了违法解除赔偿金660000元左右,从零元到660000元,是中间的维权过程和多达200多页的证据及代理意见、质证意见,才实现最后的结果。
薛金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