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陈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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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未履行可否解除

发布者:俞陈一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4日|分类:合同纠纷 |413人看过

一、合同签订后未履行可否解除

1、合同签订后未履行的也可以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或在法定解除事由出现时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当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合同订立需要注意那些问题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合同的形式,如果法律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的,必须书面订立。

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尽协助、通知义务。

5、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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