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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不止于“书面签字”

作者:李冕桦律师时间:2026年02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4次举报

很多人认为“没签书面合同,就不算成立”,这其实是常见误区。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成立的核心是“达成合意”,而非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只要能确定双方姓名/名称、交易标的(如商品、服务)、数量三大核心要素,即便没有书面签字,也可认定合同成立。

典型例子:网购时提交订单成功,订单中明确了商品名称、数量、购买人信息,即便未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买卖合同也已成立,商家不得以“库存不足”“价格标错”为由拒绝发货,否则构成违约。此外,招标拍卖、口头约定等场景,若满足核心要素并实际履行,同样可认定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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