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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共同贪污犯罪,认定共同贪污犯罪注意什么?

作者:林春钦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41次举报

一、什么是共同贪污犯罪

所谓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

它有以下特点:一是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四是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五是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

二、认定共同贪污犯罪注意什么

即贪污总额是每个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认定共同贪污犯罪时,除掌握其特点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贪污共犯中,必须包括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就贪污共犯的组成而言,包括以下情形:一是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二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三是上述两种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四是与上述一、二类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人员;五是受国有单位委派的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罪共犯;六是受国有单位委派的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与该非国有单位中人员组成的贪污共犯。

2、共同贪污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

3、共同贪污属于贪污情节较重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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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钦,云南若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副主任,刑事部主任,云南省刑事、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荣获2015、2016年度保山市...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保山
  • 执业单位:云南若在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30520********3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毒品犯罪、死刑辩护、工程建筑、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