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丹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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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多次需不需要考虑数额?

发布者:何丹丹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8日|分类:刑事辩护 |473人看过

认为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这四种方式不需要任何数额即可成立盗窃罪,是

一种错误的观点。准确的说法是:这四种方式虽然不要求数额较大,但也不能价值极为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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