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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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小心预消费陷阱,教你如何退还预交款项?

作者:曾子浩律师时间:2021年03月2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109次举报

时值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关于消费者维权的案件多了不少,其中更是60%涉及预消费的案件(如预存会员卡之类的),以下笔者以案说法,为大家普及一下预消费的一些法律知识。

案情:2020年11月,东莞市女士在一美容做面部护理,一个疗程下来,在该美容工作人员洗脑式的推荐下,办了一张“超值”的2万元美容卡套餐。 办卡后,黄女士消费5000元做了两次祛斑护理效果不是很理想女士多次联系该店要求退还卡内剩余的15000元,但店家态度强硬,“ 钱退不了,只能店里消费使用 ”。那么黄女士是否可以要求该店家退还剩余款项?真的如店家所讲不能退吗?

答案是:可以退。经了解,黄女士在办理该美容卡时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美容卡上也没有约定任何退款的内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因此,像黄女士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店家退款的。后来笔者接受黄女士的委托,经与该美容店协商,该美容店最后退还黄女士15000元。

曾律师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美容美发等预消费时最好选择正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的商家;同时尽量不要花太多的钱办理与消费卡,建议消费者一对一消费,以免掉入“超值”的与消费陷阱。此外,对商家的一些工作人员的承诺 最好签书面协议 ,不要被他们的花言巧语迷惑,消费时要 保留小票和凭证 ,发生纠纷后,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曾子浩律师,现就职于广东盛众律师事务所,曾在基层村委、综治办、信访办、交警等多个政府部门任职,具有多年同公、检、法、司、...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盛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6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