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鹏天律师
为生民立命 为天地立心
15942005098
咨询时间:06:00-23:00 服务地区

关于不当得利的适用

作者:汤鹏天律师时间:2020年09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26次举报

不当得利的成立需要具备:一方取得利益另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与事实上的根据。

关于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害的事实。不当得利纠纷是指因不当得利的事实而引起的权利义务之争议。以不当得利产生的事实上的原因可将不当得利划分成两类,即给付型不当得利和非给付型不当得利。给付型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所产生的不当得利,这种不当得利中受益人的所得利益是受损人给予的,也就是说,这种不当得利是由受损人自己的行为造成的。非给付型不当得利是指非基于给付所产生的不当利益,主要包括侵害他人权益的不当得利、支付费用偿还不当得利和求偿不当得利。权益侵害不当得利是指通过侵害他人权益而获益,主要有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而受益,非法出租他人财产而受益,占有消费他人之物而获益。支出费用不当得利是指未经许可在他人财产上支出费用从而得益。求偿不当得利是指受损人向第三人给付以便解除受益人对该第三人所负的债务从而使受益人得利。但是,所有的不当得利均以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为依据,这是认定不当得利的核心问题。我国民法在财产变动上不承认无因性,因此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既包括在取得利益时没有合法依据,也包括事后丧失合法依据。


汤鹏天律师 已认证
  • 15942005098
  • 辽宁铭万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用户采纳

    1次 (优于73.8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5205分 (优于92.2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0篇 (优于82.55%的律师)

版权所有:汤鹏天律师IP属地:辽宁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65182 昨日访问量:95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