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域融和天行明德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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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常识的叨叨

发布者:华域融和天行明德团队律师|时间:2018年03月03日|分类:消费权益 |663人看过

关于法律常识叨叨

             ------美胖

1.      妇女

刑法中14周岁的菇凉,生日第二天算起。

2.      死缓

不是两年后再执行蛤,是个考验期,两年内不故意犯罪就可以减为无期,重大立功可以减为25年,但是故意犯罪,可能就要立即执行了。

3.      无期徒刑

不是那姐的“被爱判处终身孤寂”,表现的好都会减刑的,羁押期限不少于13年,基本不会关一辈子的

4消费者协会

不是政府机构哈,对商家消费者的很多处理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有通过仲裁和诉讼才有。

5吸毒

吸毒不是犯罪,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藏毒贩毒才是犯罪。

6.嫖娼

嫖娼不是犯罪,嫖宿幼女才是犯罪。

7驰名商标

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做广告宣传展览

8. 不是所有经签字盖章的文件、文件中的所有条款都具有法律效力;  

9.在办理比较重大的法律事务时,注意留存书面证据,有备而无患。

10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波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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