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定富律师 时间:2022年02月22日 124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定富律师.
原告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 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提出如下诉讼请求:一、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1100. 00元及利息(利息自起诉之日起,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二、本案案件受理费用由被告负担。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被告偿还原告借款31100元,限于2022 年1月30日前付清;
二、 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289元(已依法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本调解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可在调解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 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