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基本信息
代理律师:肖新林(新疆任长勇律师事务所)
案件类型:租赁合同纠纷(水厂承包租赁)
审理程序:一审、二审(肖新林律师全程独家代理被上诉人蒲娜,全程参与一审、二审全部诉讼程序)
审理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人民法院(一审)
案件背景
2018年12月20日,蒲某与王某签订《拜城县金泉生物科技纯净水水厂承包合同》,约定蒲某将其持有的金泉水厂(后变更为拜城县裕丰源饮品厂)承包给王某经营,承包期限五年,年承包费100,000元,承包保证金100,000元;承包范围包括水厂现有生产车间、建筑物、净水设备、电动三轮车、客户资源等,王某需妥善经营,保证蒲某原有的客户量,按时支付承包费,同时负责收回蒲某此前售出的水票及水桶并妥善保管,便于日后清算。
合同签订后,双方完成了水厂相关资产、耗材的清点交接,王某于2018年12月23日开始经营。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王某未按约定支付2020年度承包费,且未向蒲某原有水票客户提供送水服务,导致客户投诉、流失,甚至有44名客户诉至法院,蒲某无奈为其垫付水票款项;此外,王某还反诉称蒲某违约,要求蒲某赔偿其停产损失67,000元,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协商无果后,蒲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委托肖新林律师全程代理该案一审、二审,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件核心插曲与代理亮点
本案审理过程中,王某提出多项无理抗辩及反诉请求,企图逃避自身违约责任:一是主张蒲某违约,称蒲某利用关系给其客户“八钢”供水导致其客户流失;二是声称已为蒲某垫付水票、桶款,要求折抵承包费;三是主张蒲某提供的水厂手续不全,导致其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停产,要求赔偿损失67,000元;四是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继续履行合同,并对其已支付的100,000元押金未做处理提出异议。
面对王某的无理主张,肖新林律师沉着应对、精准拆解,全程占据诉讼主动,展现出极强的专业素养和庭审抗辩能力。一审阶段,肖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并提交承包合同、交接清单、客户投诉记录、垫付凭证等核心证据,清晰锁定王某的违约事实;二审阶段,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肖新林律师重点围绕王某的上诉请求展开强势抗辩,逐一驳斥其全部无理主张,全程坚守当事人权益,最终促使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双方核心争议焦点及肖律师代理主张
肖新林律师 核心代理主张
坚决主张解除承包合同:肖新林律师明确指出,王某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且未履行“保证原有客户量”的核心义务,导致客户大量流失、投诉,甚至需蒲某垫付客户水票款项,已构成严重违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坚决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
强势驳斥王某全部抗辩及反诉:针对王某主张的“蒲某违约导致客户流失”,肖律师提交证据证明,“八钢”更换供水方系因王某自身送水服务不到位,与蒲某无关;针对“垫付水票、桶款折抵承包费”,肖律师明确合同未约定该折抵方式,且双方未就相关款项进行清算,王某主张无合同及事实依据;针对“停产损失赔偿”,肖律师指出,王某被处罚系其自身未规范经营,无证据证明蒲某提供的手续存在问题,且其未提交损失计算依据,反诉请求不应支持。
明确主张王某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肖新林律师精准主张,王某拖欠承包费、未履行合同核心义务,应支付拖欠的承包费、材料耗材款,并按合同约定返还承包的全部资产(生产车间、设备、车辆、水桶等),彻底维护蒲某的合法权益。
王某核心抗辩及上诉请求
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双方继续履行承包合同;判令蒲某赔偿其停产损失67,000元;要求对其已支付的100,000元押金作出处理。
核心抗辩:蒲某违约在先,导致其客户流失;其为蒲某垫付的水票、桶款应折抵承包费;蒲某提供的水厂手续不全,导致其被处罚停产,应承担损失。
代理思路(肖新林律师,全程代理一审、二审)
肖新林律师接受委托后,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制定了“一审锁定违约事实、争取核心诉求支持;二审强势驳斥上诉、守住一审胜诉成果”的精准代理思路,全程主导诉讼事宜,每一步均围绕维护蒲娜合法权益展开:
一审阶段:肖新林律师牵头梳理承包合同约定、资产交接记录、王某违约事实等核心内容,全面收集并提交承包合同、交接清单、客户投诉记录、蒲某垫付水票款项凭证等核心证据,精准锁定王某未支付承包费、未履行客户维护义务的违约事实,清晰阐述合同解除的法定及约定依据,成功促使一审法院支持蒲某的核心诉求,驳回王某的全部反诉请求。
一审阶段:肖新林律师牵头梳理承包合同约定、资产交接记录、王某违约事实等核心内容,全面收集并提交承包合同、交接清单、客户投诉记录、蒲某垫付水票款项凭证等核心证据,精准锁定王某未支付承包费、未履行客户维护义务的违约事实,清晰阐述合同解除的法定及约定依据,成功促使一审法院支持蒲某的核心诉求,驳回王某的全部反诉请求。
二审阶段:面对王某的上诉,肖新林律师精准把控上诉争议焦点,针对王某提出的“继续履行合同、赔偿停产损失、处理押金”等全部上诉请求,逐一展开强势抗辩,结合一审证据及案件事实,再次明确王某的违约本质,驳斥其全部无理主张,清晰论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最终促使二审法院驳回王某全部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彻底守住蒲某的合法权益,彰显了肖新林律师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极强的庭审抗辩能力。
肖新林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