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基本信息
案件类型
厂房租赁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原告代理律师
肖XX(新XX)
原告
DXX X某
被告
某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
原告 DXX与被告某有限公司因厂房租赁事宜产生纠纷。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关系,并于 2023 年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终止协议》,明确约定被告应在 2026 年 4 月向原告退还相应租金。
协议签订后,原告发现被告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将公司主要资产对外转移,且存在恶意逃避债务、后续可能失联的重大风险。若原告等到 2026 年约定期限再主张权利,届时被告极有可能下落不明,不仅会面临立案难、送达难等程序障碍,即便最终胜诉,也会因被告无财产可供执行、人也找不到而导致债权无法实现,合法权益彻底落空。
为防止被告转移资产、失联逃债,保障自身债权能够最终落实,原告在约定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2024年提前委托肖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力求尽快取得生效法律文书,锁定债权并为后续执行奠定基础。
代理思路与办案过程
风险研判,果断提前起诉肖律师接受委托后,结合被告转移主要资产、经营异常等事实,明确告知原告:如坐等 2026 年履行期限,被告一旦失联、资产清零,原告将陷入 “起诉找不到人、胜诉执行不了” 的困境。唯有提前诉讼、尽快拿到生效法律文书,才能在程序上和实体上牢牢掌握主动权。
全面举证,支撑提前维权合理性庭审中,肖律师向法庭提交:
厂房租赁及终止协议,证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及退款约定;
被告转移主要资产、经营异常的相关证据,证明被告已丧失履行能力,存在明显违约及逃债意图;
重点向法庭说明:如不提前处理,后续被告可能无法送达、难以立案执行,原告权利将面临无法弥补的损害。
积极沟通调解,促成生效法律文书
在法官主持下,肖律师代表原告与被告进行调解,充分释明法律风险与后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该文书一经生效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处理结果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向原告退还租金及相关费用共计 86980 元,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前付清;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案件亮点与律师提示
本案关键在于:虽然双方约定 2026 年才退还租金,但原告在发现被告转移资产、可能失联后,果断提前起诉。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误以为 “没到期限就不能告”,等到期限届满时,被告早已人去楼空、资产全无,导致立案送达困难、执行落空。
肖律师在此提示:
当债务人出现转移主要资产、经营恶化、可能失联等情形时,债权人不必死守合同履行期限,可依法及时主张权利,尽早取得生效法律文书,是避免 “找不到被告、无法维权” 的最有效保障。
肖新林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