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新林律师
肖新林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新疆-阿克苏专职律师
18609979453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9:00-21:59

工人在工地受伤,未签劳动合同,是否能够构成劳动关系?

发布者:肖新林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03人看过 举报

2026-04-01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信息


? 审理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案由:确认劳动关系争议

? 当事人

? 申请人:某劳动者

? 被申请人:某建设工程公司阿克苏分公司

? 代理律师:肖新林,新疆智规律师事务所

?

二、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一)案件背景

申请人主张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7月20日期间在被申请人承建的温宿县某项目工地从事钢筋工工作,2025年7月20日在工地工作时受伤,因申请工伤需劳动关系证明,遂向仲裁委申请确认上述期间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

被申请人委托肖新林律师应诉,律师经梳理案件事实后,提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抗辩意见,请求仲裁委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

(二)核心争议焦点

1.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7月20日期间是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2.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的转账行为是否构成支付劳动报酬的用工表征;

3. 被申请人的劳务分包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三、律师代理思路与办案过程

(一)代理思路

接受被申请人委托后,肖新林律师围绕劳动关系构成的法定要件,结合案件事实制定核心代理策略:

1. 紧扣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以《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依据,从管理隶属、报酬支付、规章制度适用三个核心维度,举证证明双方无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

2. 举证合法劳务分包事实:提交案涉项目的合法劳务分包合同,证明被申请人已将项目劳务分包给具备资质的劳务公司,并非实际用工主体;

3. 厘清款项支付性质:明确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的转账为代劳务公司支付的劳务款,并非直接发放的劳动报酬,否定该转账行为的用工关联;

4. 援引同案生效判例:提交同项目、同分包模式的生效民事判决,依据“同案同判”原则,主张本案应认定双方无劳动关系。

(二)办案过程

1. 证据梳理与质证准备:律师全面收集劳务分包合同、生效判例、项目管理资料等证据,同时针对申请人提交的银行流水、考勤表、保险单等证据,制定针对性质证方案,指出其证据形式瑕疵与证明力缺陷;

2. 庭审抗辩与事实陈述:庭审中,律师详细阐述被申请人的分包流程与用工管理边界,明确申请人由劳务公司班组长招录、管理,并非被申请人直接用工,且转账为代付性质,同时对申请人提交的复印件证据、无关联证据提出不予采信的抗辩;

3. 法律适用与观点主张:结合《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关系认定的司法解释,向仲裁委明确劳动关系成立的法定要件,主张申请人未举证证明受被申请人管理、遵守被申请人规章制度,双方不具备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条件。

四、案件裁决结果

经温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采纳肖新林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作出如下裁决:

1. 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7月20日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2. 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3. 本案仲裁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双方若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案例典型意义与律师点评

(一)案例典型意义

本案是建设工程领域中劳务分包模式下劳动关系认定的典型案例,明确了建设工程总包单位将劳务合法分包给具备资质的劳务公司后,总包单位与工地务工人员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裁判规则,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也为建设工程企业规范劳务分包、规避用工主体责任风险提供了实操参考。

(二)律师点评

1. 劳动关系认定需紧扣法定实质要件: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并非仅凭“在工地工作”“有转账记录”即可成立,核心需审查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即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约束、工作是否由用人单位安排、报酬是否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缺一不可;

2. 建设工程企业应规范劳务分包流程:总包单位需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合法劳务分包资质的主体,签订正式分包合同并留存付款、履约凭证,以此明确用工主体边界,避免因分包不规范被认定为违法分包而承担连带用工责任;

3. 代付款项需明确性质并留存凭证:总包单位代劳务公司支付工人劳务费时,应在转账凭证中注明“代付劳务款”,同时留存劳务公司的委托付款证明,避免因款项支付形式瑕疵,被认定为直接支付劳动报酬而被推定存在劳动关系;

4. 证据质证是案件胜诉的关键:庭审中需针对对方证据的形式瑕疵、证明力、关联性进行精准质证,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考勤表、保险单为复印件,无原件核对,仲裁委依法不予采信,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关键基础。

六、案例亮点

1. 精准把握法律要件:紧扣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定核心标准,从管理、报酬、规章制度三个维度,全方位举证证明双方无劳动关系,抗辩意见被仲裁委全部采纳;

2. 有效规避企业用工风险:成功为建设工程总包单位驳回劳动关系确认诉求,避免企业因被认定为用工主体而承担工伤、社保等一系列法律责任,为企业挽回潜在经济损失;

3. 专业质证与证据运用:针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精准指出形式与实质缺陷,同时有效运用合法分包证据、同案生效判例,形成完整证据链,实现仲裁胜诉;

4. 典型行业裁判指引:本案为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模式下的劳动关系认定案件提供了典型裁判参考,对同类企业规范用工、防范法律风险具有重要的实操指导意义。


肖新林律师,联系电话:18609979453.身为党员律师,拥有7年公务员履职经历、8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常年担任政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新疆-阿克苏
  • 执业单位:新疆智规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52920********47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工伤赔偿
新疆智规律师事务所
1652920********47 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