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代理两个公司之间的借贷纠纷,经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审理,我方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获法院支持,判令被告限期偿还40万元借款本金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本案中,被告以“系个人债务、公司仅为走账通道”提出抗辩,我方团队紧扣案件核心事实,精准界定表见代理法律关系,以资金流向的核心证据为依托,结合经办人身份表象、借贷合意的客观表征,构建完整有效证据链,逐一击破对方抗辩理由,最终促成法院作出有利裁判。
商事纠纷的核心,在于对法律关系的精准把握与证据的专业梳理。深耕企业商事法律服务,以专业能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筑牢防线,让每一份委托都有圆满结果。
肖新林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