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媳妇三年前被查出肺癌晚期,被工厂辞退,回老家了,留下我一个人在外打工。我也赚不了多少钱,但知道她治病要花很多钱,我就每个月给她2000元的生活费,但她还不满足,要求现在就开始分割我们一起买的一套房。请问:我们俩又没离婚,她能请求分割吗?
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第(二)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的规定,您妻子现在属于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您每个月只付给始2000元的生活费,远远不够她治病。如果您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您妻子就可以主张在婚内分割您二人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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