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金国律师
北京市家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会员。
18611695580
咨询时间:09:30-18:30 服务地区

法律上的重婚、事实上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

作者:信金国律师时间:2021年02月20日分类:民法典解读浏览:201次举报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是法律上的重婚。

虽未登记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为事实上的重婚。

要特别注意事实上的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的区别,判断的标准即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构成事实上的重婚;如果双方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不属于《刑法》予以处罚的范围,而属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禁止的行为。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主要是指有配偶者在与他人同居时,既不办理结婚登记,对外也不以夫妻名义相称的行为,其直接构成离婚的法定理由,同时无过错的配偶一方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信金国律师 已认证
  • 执业20年
  • 18611695580
  • 北京家问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用户采纳

    566次 (优于99.7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84次 (优于98.7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84251分 (优于99.5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290篇 (优于82.41%的律师)

版权所有:信金国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221237 昨日访问量:955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