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金国律师 09:30-18:30
信金国律师
北京市家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会员。
18611695580
咨询时间:09:30-18:30 服务地区

结婚前自己贷款买的房离婚怎么分?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作者:信金国律师时间:2021年02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80次举报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房产问题的具体判断还需要结合一些具体信息,例如出资时的意思表示、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以及约定的相应份额等,建议您联系专业的团队针对详细情况为您做一个详细的咨询。

另补充下列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信金国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22
  • 北京家问律师事务所
    • 执业22年
    • 18611695580
    • 北京家问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7年

    • 用户采纳

      566次 (优于99.76%的律师)

    • 用户点赞

      84次 (优于98.7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07106分 (优于99.6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090篇 (优于86.54%的律师)

    版权所有:信金国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901602 昨日访问量:130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