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金国律师 09:30-18:30
信金国律师
北京市家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会员。
18611695580
咨询时间:09:30-18:30 服务地区

登记前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吗?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作者:信金国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76次举报

结婚登记前,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房产问题的具体判断还需要结合一些具体信息,例如出资时的意思表示、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以及约定的相应份额等,建议您联系专业的团队针对详细情况为您做一个详细的咨询。

如果担心产生财产纠纷,可以签订财产协议,维护各自权益,根据我国民法对意思自治的保护,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双方均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对协议中约定的标的有处分权的,协议是可以发生效力的。
协议的签订需要深思熟虑,对相关的细节和具体情况进行考量。
为了防止协议中的意思表示瑕疵和效力问题的产生,建议您联系专业团队为您提供协助。

信金国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22
  • 北京家问律师事务所
    • 执业22年
    • 18611695580
    • 北京家问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7年

    • 用户采纳

      566次 (优于99.76%的律师)

    • 用户点赞

      84次 (优于98.7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07107分 (优于99.6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090篇 (优于86.54%的律师)

    版权所有:信金国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901941 昨日访问量:130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