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公证一般要根据情况不同选择公证地点,财产所在地、夫妻双方居住地的公证处一般都可以对财产进行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承认夫妻婚内财产协议公证的效力,具体财产公证的地点要依据夫妻双方居住地、财产所在地等多方因素综合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