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也就是说自动离婚这个概念是不存在的,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以民政部门的登记和人民法院下达的法律文件为准,不会因为法定的事由发生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因此,无论是分居几年都不能造成自动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本身只是诉讼离婚中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事由,并不直接产生离婚的结果,而是作为诉讼离婚中的一种判决理由。
同时要注意的是,主张因分居两年而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的分居,不能是因为工作原因或其他不属于感情不和的原因,在法庭上当事人需要为自己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
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主要因素包含几个方面: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同时针对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还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细则规定,包含十三种详细情况的规定,属于相关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人民法院能够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诉讼中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离婚判决书下达即告婚姻关系解除,也不需要再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