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金国律师 09:30-18:30
信金国律师
北京市家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会员。
18611695580
咨询时间:09:30-18:30 服务地区

如何认定婚姻诈骗罪?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作者:信金国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76次举报


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从刑法条文的角度来看,其相关规定并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

 

即婚姻存续期间内的双方当事人并非排除在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之外。

 

我国刑法条文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了刑事责任年龄、能力以及特殊主体身份,比如职务犯罪中的犯罪主体规定等等。

 

在诈骗犯罪中,将诈骗犯罪的主体进行限制没有法律依据。

 

在实践中,对于夫妻间的故意伤害犯罪,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也不在少数,只是法院在处理上考虑了双方的特殊关系。

 

但男女有婚姻关系并非是免责条件,如果因为有婚姻关系,就把犯罪诈骗的主体要求为非婚姻关系的双方主体,显然违背了刑法关于诈骗罪为一般主体的规定。

 

那么,如何准确把握处理以婚姻骗财的案件。我们团队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

 

1、从诈骗犯罪的产生时间来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一般是产生在双方的婚姻关系成立之前,法院在认定婚姻诈骗犯罪时,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诈骗犯罪是法院在认定时的重要依据。

 

2、在客观行为上,犯罪方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对方的信任,然后通过欺骗的手段获取财物。

 

3、从骗取财产的所有权来看,犯罪方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者是被害方通过借条等形式向他人借的款,该款项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

 

4、在犯罪方实施犯罪手段后,参考被害人的具体情况以及自身态度,相关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以上就是对如何认定婚姻诈骗罪的解答,婚姻诈骗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他人钱财的行为,而其诈骗对象往往是择偶难或者已离异的人群,以结婚为幌子,诈骗受害者钱财,后又以各种理由寻找机会逃离。


信金国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22
  • 北京家问律师事务所
    • 执业22年
    • 18611695580
    • 北京家问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7年

    • 用户采纳

      566次 (优于99.76%的律师)

    • 用户点赞

      84次 (优于98.7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07111分 (优于99.6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090篇 (优于86.54%的律师)

    版权所有:信金国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902681 昨日访问量:130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