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情况下,国外的法院会认为在其本国的房产,应当由其本国法院管辖,其他国家的法院无权分割本国的房产,这体现司法独立和对不动产的特殊保护。
基于同样的理由,外国法院往往也会尊重他国的不动产由他国法院管辖。因此一般情况下,外籍华人国外离婚时,涉及到中国房产分割时,外国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对于中国的房产,外国法院无权分割处理,即便处理了,中国法院也不会承认该房产分割的内容,要求当事人回到中国进行分割相关财产。
在对待外国离婚判决书时,需要区别承认身份关系解除的内容与承认财产分割内容,是完全不一样的法律概念,需要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