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变更孩子抚养权。
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
第二种情况下,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可以提起抚养权变更之诉,有以下情形的,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
三是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不过如果孩子一直没有跟随自己生活,这条比较难以应用;
四是其他情况,这是一条兜底条款,涵盖了所有其他的特别情况,如果您存在特殊情形,例如对方存在吸毒、赌博、家暴、酗酒、嫖娼等恶习,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您又有证据证明的话,对争取变更抚养权帮助也很大。
但是在实践中,一旦对抚养权作出了有效约定,再变更其实是比较困难的,法院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会支持变更抚养权,而且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想要变更抚养权基本是变更不了的。
信金国律师律师行业近20年,一直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的诉讼与研究,也办理了很多起变更抚养权的案件,如果您有相关问题,可以寻求信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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