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移动华律
网站导航
信金国律师
北京市家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会员。
18611695580
咨询时间:09:30-18:30 服务地区

死亡赔偿金该怎么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作者:信金国律师时间:2019年09月0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29次举报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法定和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提到死亡,我们都知道,现实生活中,如果因意外而身亡,当事人的家属有可能会得到一笔不菲的赔偿金。


但是有多少家庭因为这个死亡赔偿金争得头破血流,都想多分得一份。


很多人都对死亡赔偿金存在着一个疑问,尤其是作为当事人的配偶:死亡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应该怎么分配?


信金国律师在以往的咨询接待中,就有涉及要求分配死亡赔偿金的情况:


2016年10月4日,女子韩梅梅在车祸中因意外死亡,经法院处理,获得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0余万元。


该款全部汇到韩梅梅丈夫李雷的账户。


李雷在得到赔偿款后,仅拿出4万元给其岳父岳母,即韩先生、罗女士。韩先生、罗女士嫌少,双方协商未果。


原告陈先生、罗女士便将被告李雷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李雷支付因韩梅梅死亡应分的赔偿金15万元,而李雷却认为这个赔偿是自己和韩梅梅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不应该分割给其他人,要求驳回此要求。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驳回李雷的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女婿被告李雷除已支付的4万元外,再支付岳父岳母原告陈先生、罗女士因其女儿死亡应得的各项赔偿共计3万多元。


信金国律师分析认为:


死亡赔偿金等赔偿款并非死者韩梅梅与被告李雷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则是基于夫或妻死亡而获得的赔偿,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而不是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还存在着一个情况,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公民生前或者死亡时存在的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死者遭非正常死亡后才产生的,它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死亡赔偿金是公民因人身损害事故后才发生的,非该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

 

所以死亡赔偿金也是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配的。


既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也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那死亡赔偿金到底该怎么分配呢?


究竟如何分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精神,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未来收入损失的概括性弥补,而死者的收入主要用于家庭生活、抚养子女和赡养父母,且用于家庭生活和抚养子女的部分占其收入的绝大部分,故死亡赔偿金应该由死者生前共同生活且依赖程度大的人享有,不宜等同于遗产处理。


所以作为死者生前共同生活且依赖程度大的人:李雷、韩先生和罗女士是有一定的享有权的,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这也就是为什么法院判决李雷,除了之前支付的4万元以外,在额外对自己的岳父岳母支付3万元的原因。


信金国律师 已认证
  • 执业21年
  • 18611695580
  • 北京家问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用户采纳

    566次 (优于99.76%的律师)

  • 用户点赞

    84次 (优于98.7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97055分 (优于99.5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281篇 (优于82.61%的律师)

版权所有:信金国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580042 昨日访问量:1224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