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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金国律师
北京市家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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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瞒着我借的钱我要还吗?

作者:信金国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25次举报

随着现代社会生活成本的逐步提高,生活压力越来越大,自然而然的就会有很多家庭面临着负债的境况。 

 

那作为共同生活的夫妻双方,在什么情况下,老公借钱老婆不用还?这就涉及到我国法律上认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以及如何认定的问题。

 

一:何谓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管理使用收益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前与债务人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时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属于个人债务。

 

但是,在其结婚之后,债权人向该债务人的配偶主张由他偿还借款的时候,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此时,该债务应该纳入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进而由夫妻双方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

 

我国法律规定,为了满足夫妻双方共同生活需要所欠的债务就叫做夫妻共同债务。

 

何谓满足夫妻共同生活?

 

这就包括了夫妻之间在生活中的必需消费,如购买家电、日常生活开销等,另外,夫妻共同经营而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这项规定主要有两个要素,一是夫妻共同债务必需产生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发生于双方登记结婚具有法律效应当天一直到离婚之日中间的时段。

 

这里要注意的是,双方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所购买的物品所负债务,也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二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发生前提是必须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或者由于双方共同经营而产生的。

 

只要满足以上两个要素,无论是以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的名义所负债务,都应该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包含的种类很多,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由于夫妻共同债务种类繁多,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存在事实难清查、法律法规不全面等原因。

 

因此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证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大量的证据去证明。

 

为了清晰划分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各地法院在实际判决中往往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

 

(一)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

 

(二)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带来的利益。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夫妻中的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况。

 

如果一方主张为夫妻个人债务且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法院就会判定为属于夫妻个人债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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