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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金国律师
北京市家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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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孩子一人一个,那我还需要给抚养费吗?

作者:信金国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34次举报

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有两个孩子的,法院一般会判决双方各自抚养一个

 

针对这种情况,很多人在现实生活中会有疑问: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孩子,相互之间可以不用支付抚养费吗?还是仍需要经济条件好的一方适当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呢?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孩子的,可以互相不负担对方所抚养的费用,如果哪个孩子发生了特殊情况,需要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是不可以拒绝的,依旧需要支付其相应的抚养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应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实践中如果双方向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是上抚养费抵消。

 

所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孩子的情况,原则上是可以抚养费相互抵消,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用的。

 

还有人关心,抚养费支不支付的问题解决了,那抚养费怎么算呢?两个孩子和一个孩子的支付的抚养费用是一样的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1确定。

 

一般参照《道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原则上,夫妻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孩子的,抚养费是可以相互抵消的,开头讲到的特殊情况除外。

 

如果夫妻两个人针对这个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坚决要求相互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法律上也会支持

 

但是一般情况下,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不会都由一个人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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