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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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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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劳动者误工费,法院这样判

发布者:张志华律师|时间:2019年01月31日|分类:人身损害 |58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Q阿姨是退休后在务工人员,于20174月某天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全身多处受伤、骨折,住院治疗70多天,出院后由在家修养3个月。

    在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时,保险公司提出Q阿姨已经退休,不存在误工,对其误工费的赔偿要求不予认可。

本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梳理案情,并针对性的进行了证据的整理和收集,最终形成了能够证明退休后外出工作及工作收入情况的完整证据链。虽然,庭审中被告保险公司仍对误工费证据提出诸多质疑,但最终法院仍然支持了误工费的诉请。

       律师点评: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中对误工费的规定非常明确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根据上述规定可知,误工费赔偿的是真实的因事故导致的减少的收入损失,而与从事什么工作,是否退休都无关。

    律师建议: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或用工不规范,通常存在没有书面合同、劳动报酬没有银行流水、或做小生意没有营业执照没店门等诸多小问题,加之广大群众不会组织证据,因此导致了很多人身损害案件发生后不知道怎么提误工费或是提的误工费不被支持。除加强法律意识外,建议大家留存与工作相关的材料,例如:合同、工资条等。

  此外,在发生人身损害后,建议与专业律师充分沟通,详细计算各项赔偿以保障合法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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