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兆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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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女装加盟商的坑,如果被骗如何维权?

作者:张兆芳律师时间:2020年04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96次举报


当今社会女性是强大的消费群体,尤其在女装上面支出很大,因此很多无良公司开始瞄准这个市场

下面看看一些防范措施:

 (1)在服装品牌展示网站上根据风格找到合适的品牌和对应的公司。考虑到一个品牌既有实体店渠道,又有互联网销售渠道时,实体店容易成为线下体验店,而又因为店租无法与网上销售价格竞争,所以作者考察时没有收录有互联网销售渠道的品牌。

  (2)在政府网站(所有政府网站的域名中都有.gov.cn)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用公司名称查询公司是否存续(有的根本就不存在,有的已注销或者已吊销,有的为个体工商户,不具备资格进行加盟经营),注册资金(少于20万元的我基本上不考虑)、成立日期(少于1年的肯定不满足商务部要求的“两店一年”商业特许经营资质),营业范围(是否有服装批发或者销售,是否设计、生产)。有的企业只有服装零售,是无法进行批发业务的。

  (3)在政府网站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页面上查询是否有被强制执行记录。有的时候执行标的是0元,但这并不是代表执行标的价值为0,可能是需要被执行人提供某些财产,而这些财产是难以确定价值的。

  (4)在政府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是否有被起诉以及被起诉的原因。一般来说败诉方都可能不诚信,但是有时胜诉方也可能不诚信。一审法院受理案件就说明具有管辖权,上诉人以法院管辖权为由提起上诉,可能是为了拖长诉讼时间,一般也是不诚信的。

  (5)在政府网站中国商标网网上查询商标状态查询页面上查询商标是否有效,以及商标所有人是否为公司或者公司法人代表、股东。如果商标所有人不是公司、公司法人代表和股东,再在“商标流程”页面下看是否有“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相关业务。如果有“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相关业务,再查找商标公告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里面相关被许可人以及许可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按照商标法,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如果需要加盟的公司不是被许可人,那么现场考察时要品牌公司出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权利证明材料。也可以在商标信息查询的一类网站上查询,然后在政府网站上合核实。最好能有商标局出具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材料,经过备案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才能更好地保护被许可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6)在企业信息查询的一类网站上用品牌名称查询公司名称,看品牌所在地(地市一级)的“零售业”分类下是否有加盟店。通过地址在地图软件上看加盟店是否在比较繁华的商圈。有的品牌公司可能说地市一级服装零售市场太激烈,所以只发展二三线城市的加盟商。不过加盟商销售情况不理想,对于品牌公司来说加盟费和品牌使用费并没有少收,只是批发销售款少一点而已,并没有什么损失。个人认为不在本地发展加盟商,说明品牌竞争力差,也有可能是考虑到外地加盟店维权交通成本高,而本地人容易去品牌公司本部附近宣传导致难以诈骗其他人。如果在本地比较偏僻的地方才有加盟店,那可能是品牌公司的托。如果不认同这种观点,也可以看品牌所在地(省一级)的“零售业”分类下是否有加盟店,然后进行后续考察。有时候一个品牌名称在多个商标分类下注册,在第25分类“服装鞋帽”中也可能有多个类似品牌名称,所以查询结果中有很多不是加盟了指定品牌的服装店。这时可以通过公司名称来判断是否是服装店,通过相关地图软件和街景软件中的店铺招牌照片来判断是否加盟了指定品牌。虽然有的品牌不是容易读出的英文或者不够朗朗上口,以至于服装店店主没有在营业执照的商号中采用品牌名称,但是考虑到商号中没有品牌名称间接说明了该品牌名称可能知名度不高,所以相关查询结果也是有很大参考意义的。

  (7)在企业信息查询的一类网站上用品牌名称查询公司名称,看有多少个以品牌作为服装店店名一部分的加盟店,营业中和未营业的各有多少,成立日期有多久。只认定以品牌作为服装店店名一部分的加盟店,如果品牌注册之后每年发展的加盟店不足两个或者总数不足六个,个人认为品牌竞争力不足,则作为次要考虑的品牌。查找成立日期较早的加盟店招牌照片,如果招牌上商标状态不是“商标已注册”,或者加盟店成立日期比招牌上“商标已注册”时间还早,则说明品牌公司不诚信。

  (8)在企业信息查询的一类网站上查询公司法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其他公司是否有不诚信行为。一个人在多个公司担任法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时,如果某一个公司不诚信,其他的公司通常也是不诚信的。如果姓名不是大众化的,可以直接通过姓名查到相关公司。如果姓名是大众化的,我还没有找到免费的查询方式。第(2)到第(5)项基本都可以该类网站上查询到,也有很多非政府管理的商标查询网站。这样只需要补充查询品牌商标的所有人是否为公司法人和股东就可以了。该类网站很多都需要注册,不过查询相对较快,文书更新较快,所以基本上都在在该类网站上查询,确定之后再去政府网站上复核。

  (9)在政府网站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上查询是否有备案的网站,通过备案的网站了解产品和加盟条件。

  (10)网上有很多帖子教大家以“公司名”和“骗子”作为关键字来搜索。作者也推荐以“公司简称”、“品牌名称”加上“骗子”、“骗局”等关键字在搜索引擎上看看别人的评论。不过网上看别人评论,评价好可能是公司为自己打广告,评价差可能是竞争对手,难以确定是否是真正的加盟者。这种方式花费时间很长,考察效率偏低,难以做出好还是不好的结论。但是对于评论差的,倒是可以了解欺骗的手段有哪些,然后到现场核实。很多网站(包括某些知名网站)上的商业资讯都是虚假的,虽然有“网友评论”的输入栏,但是只要有对品牌不利的评论,或者无法通过审核,或者不久就会被删除。有些论坛上的帖子或者提问长期没有人答复,就无法再回复了。有的网站需要登录才能发表评论,但是无法注册。

  (11)在电话咨询品牌提供者相关招商政策前应录音。以“你是某某公司的吗?”问话开始。咨询内容应包括:加盟费收取多少、首次进货最低进货款要求、每年分多少次上货,每次上货至少有多少新款式的货品,不同阶段的货品价格范围是什么。一般要使用通话录音功能。

  (12)电话询问品牌公司有多少加盟店。如果加盟店数目多于5个,则要求品牌公司给出至少5个加盟店的地址和名称。如果品牌公司不提供,基本上就不用再考察了。

  (13)对于有投资意向的品牌,可以通过先通过在线公证平台将以品牌公司名义备案的网站上的招商政策存证,以后有合同纠纷的时候可以再公证。

如果你已经是一个受害当事人了,那也不要慌,你依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去维权!

首先第一步,我们一定需要拥有强硬的态度,强调销售诱导消费者签订不合理的合同,并提供相关微信交流的信息或者其他相关证据,因为这本身就是一件不对等、不合理的交易,在不通知消费者,隐藏重要信息进行的合同签订的时候,这也是诈骗事件,所以我们一定不能吃蒙头亏,一定要与这种诈骗机构斗争到底才能追回我们所被骗的钱财。

第二步,绝大多数的上当受骗者签订合同签,都会与销售人员也好有一些口头协议,但是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都是以书面的为主,在这方面我们是比较理亏的一面,所以我们需要在诉讼对方诈骗之前,最好先跟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不愿意退回押金,或者愿意补偿,我们在通过法律去起诉对方。


张兆芳律师,联系电话:18551640605。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同时具备法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北京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20********2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劳动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