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企业员工提起劳动仲裁,以午休及用餐期间计算在打卡考勤时间内未支付加班工资、调岗后未支付岗位职位津贴、单位侵犯员工权益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要求单位支付平时加班工资、周末加班工资、职位津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合计10万余元。
二、代理工作
李律接受单位委托后,及时了解案情,收集证据材料,向劳动仲裁委提交了《劳动合同书》、《考勤表》、《工资单》、人员评估表、岗位调配申请表、降调情况说明、操作现场照片、公司平面图等全方位证据材料,并代理开庭发表了充分的答辩意见、质证意见和代理意见。
三、案件结果
劳动仲裁委审理后认可了李律代理的单位方的答辩意见和证据,驳回了员工要求的支付平时加班工资、周末加班工资、职位津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合计10万余元的全部主张。
员工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先后向一审区法院及二审中级法院起诉及上诉,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可了李律代理的单位方的答辩意见和证据,单位方获得了劳动仲裁、一审诉讼、二审诉讼全程坚实的胜利,成功避免损失十万余元。
四、实务建议
1、很多单位劳动合同及规章制度不明确或不完善,导致被诉后陷于被动,因此,单位制定符合自身实际情况且条款完备的劳动合同至关重要,在本案中,李律在担任案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之时,即辅导单位制定了完备的劳动合同文本及配套文件,明确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有效计薪时间、劳动合同解除等事项,故而,能在本案中获得劳动仲裁和法院的支持,在明晰员工权益的基础上,使单位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
2、员工在职期间的人事过程管理也非常重要,对于岗位、薪资等的变化均需要有及时的书面人事文件,在员工当时无异议的情形下书面签字确认,在发生违规、违纪等情形时着重固定证据。
李小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