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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发布者:韩丽娟律师|时间:2023年11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 |56人看过举报


从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结合审判实践等具体情况,对离婚后的子女直接抚养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具体包括:(1)确定子女直接抚养主体的基本考量,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是有贯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直接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2)确定子女抚养的具体办法,第一,对不满2周岁子女的抚养,2周岁以下的子女年纪太小,事情较多,带起来较为复杂、麻烦,宜由由细心、耐心的人直接抚养比较好;2周岁以下的子女表达能力很差,而孩子是从母亲体内生出,母亲与孩子有一种天然的联系与感觉。此时期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宜。第二,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夫妻离婚后,对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当父母双方对由谁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第三,已满8周岁子女的抚养。已满8周岁的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有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因此本条明确规定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离婚时,无论是父母协商确定由谁抚养,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决定,都要事先听取8周岁以上子女的意见,在子女提出自己的意见后,再根据其年龄、社会经验、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等,探求、尊重其真实的意愿。第四,子女直接抚养归属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对直接抚养子女的归属予以变更。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直接抚养关系,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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