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晓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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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成年男性如何在法律框架下维护自身性权利

发布者:介晓敏律师|时间:2017年08月24日|分类:刑事辩护 |622人看过

近日,一则“醉酒男子路边躺 财物被盗遭猥亵”的新闻上了微博热搜榜。而现实生活中,男性遭受类似事件甚至被强奸也屡有发生。那么男性的性权利遭受侵害后,应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呢?

若男性遭到猥亵,如何维权?

据报道,柳州某男子于凌晨醉酒后,在路边的椅子上休息并睡着了。凌晨530分醒来后,该男子发现手机和钱包都不见了,裤头还被解开,于是他赶紧报警。经民进调查,犯罪嫌疑人趁该男子睡着后,对其进行了盗窃和猥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由此可以看出,男性已经被列入强制猥亵罪的保护范畴,因此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若男性遭到强奸,如何维权?

据报道,一男子在学车时遭教练性侵,并受伤。后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该教练被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显然,成年男性并未列入强奸罪的保护范畴,故成年男性遭受性侵后,若性侵情节严重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的,施害人也会因为触犯故意伤害罪被处罚。司法实践中,已有以故意伤害罪对一名性侵男性的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成年男性遭到性侵后,应立即报警,保留证据,并及时申请司法鉴定,而后根据鉴定结果,向施害人追求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

男性虽然被赋予了“力量”、“坚强”、“阳刚”等形象标签,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男性不能因为社会标签而被排除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外,成年男性的性权利也应得到重视和保护。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强制猥亵罪原先的保护对象是妇女、儿童,而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将强制猥亵罪的保护对象扩大到“他人”,即包含了成年男性。说明我国的法律是根据时代的变化、社会的发展在一步步的趋于完善、贴近生活的。从追究施害人的行政责任,到以故意伤害罪追究施害人的刑事责任,再到立案扩大保护范围到“他人”,我相信我国法律将紧跟时代步伐,为每一个公民都能提供最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作者:介晓敏律师   201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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