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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怎么判刑

作者:许军律师时间:2021年03月0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55次举报

聚众斗殴罪的量刑

  一、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聚众斗殴情节一般的,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聚众斗殴双方参与人数达到五人的,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单方人数超过十人,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3)聚众斗殴二次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4)聚众斗殴造成公共场所或者交通秩序混乱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二、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聚众斗殴三次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的严重程度、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其中聚众斗殴双方参与人数达到二十人以上的,属于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聚众斗殴次数超过三次,每增加一次,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4)聚众斗殴单方人数超过十人,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聚众斗殴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带有黑社会性质的;

  (3)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四、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聚众斗殴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要以案件事实和证据为基础,综合考量犯罪情节、主观恶意、社会危害、是否取得谅解等因素来判定,涉及刑事案件的近亲属应当及时委托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和有效的刑事辩护,及时申请强制措施的变更,提出辩护意见、量刑意见,争取最大限度的减轻刑事处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刑事案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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