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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怎么判刑

作者:许军律师时间:2021年02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14次举报

抢劫罪的定罪量刑

一、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抢劫一次的,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抢劫财物数额满一千元或者每增加一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抢劫二次的,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二、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

  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手段、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抢劫财物数额满五万元后,每增加六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抢劫次数超过三次,每增加一次,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三年至五年刑期;

  (6)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7)每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持枪支之外的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抢劫的;

  (2)为实施其他违法活动而实施抢劫的;

  (3)流窜作案的;

  (4)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抢劫的;

  (5)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四、以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为抢劫对象的,以抢劫罪定罪;抢劫的违禁品数量作为量刑情节考虑,量刑起点和基准刑依照上述规定确定。


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要以案件事实和证据为基础,综合考量犯罪情节、主观恶意、社会危害、是否取得谅解等因素来判定,涉及刑事案件的近亲属应当及时委托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和有效的刑事辩护,及时申请罪名及强制措施的变更,提出辩护意见、量刑意见,争取最大限度的减轻刑事处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刑事案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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