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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的共同犯罪是什么

作者:郑鸿律师时间:2019年12月18日分类:其他类型浏览:251次举报

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所分工,处于不同的地位。

复杂共同犯罪,简称复杂共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实行行为与非实行行为分工的共同犯罪。非实行行为具体包括教唆行为、组织行为和帮助行为。具体而言:实行行为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组织行为是对整个犯罪活动予以组织、策划、指挥和领导的行为;教唆行为是指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行为;帮助行为是指对犯罪的实施、完成和保持犯罪后的不法状态,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的行为。具体可以表现为教唆行为和实行行为的分工、实行行为与帮助行为的分工、组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分工,也可以现为教唆行为、实行行为、帮助行为的分工,还可以表现为教唆行为、组织行为、实行行为、帮助行为之间的分工,等等。

复杂共同犯罪的原则

1.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

2.区别对待原则,即在坚持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的前提下,对各共犯人应区别对待,根据各共犯人在共同实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分清主犯、从犯与胁从犯,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罪责自负原则

各共犯人只能对共同故意实行的犯罪承担责任,对他人超出共同故意实行酌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二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存在实行、组织、教唆、帮助等分工时,就是复杂共同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存在实行犯、组织犯、教唆犯、帮助犯之分,他们的行为以及故意的具体内容均有差异。根据刑法的规定,对这几种共犯人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分别处罚。

郑鸿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2007读研期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获得A类法律职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临沧
  • 执业单位:云南山海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30920********8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医疗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