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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车辆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实际车主赔不赔

作者:柳军律师时间:2023年07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34次举报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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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咨询:

  出借车辆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实际车主赔不赔?

  律师解答: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律师补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柳军律师,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法学专业,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湖南省律师协会岳阳市律师协会会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岳阳
  • 执业单位:湖南金球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30620********42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人身损害、行政诉讼、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