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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哪些财产不能继承?

发布者:尹青律师|时间:2017年02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422人看过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之规定,遗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不能列入遗产的范围:

  (一)复员、转业军人享有的资助金、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

  (二)离退休金和养老金。

  (三)因公伤残抚恤费和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费。

  (四)人身保险金。

  (五)与被继承人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

  (六)与公民人身有关和专属性的债权、债务。

  (七)国有资源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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