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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明艳、王成敏与李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陈杰律师|时间:2016年08月30日|分类:债权债务 |62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该欠条已经超诉讼时效,当事人按照律师提议,搜集多方证据证实在时效内,多次向债务人主张过债权,后经法院判决,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在法律实践中,债权人处于对债务人的信任、或者是债权人怠于行使债权,经常出现,欠条已经超出诉讼时效的问题。故,债权人应该根据双方的协议,尽早的实现债权。

即使出现了,超出两年诉讼时效的情况,当事人也不要着急,应该寻找期间一直向债务人索要债权的证据,比如电话录音,人证等,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借款纠纷是法律实务中比较常见的纠纷之一,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在出具欠条的时候,应该注明时间、所借款项的数额、支付方式等,为以后可能出现的债务债权纠纷提前准备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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