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律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19**********

  • 执业机构:山东环周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行政诉讼刑事辩护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侵入他人股票交易账户并修改密码,采用高进低出的手段造成他人资金损失数额巨大的行为怎样认定?】

发布者:毛律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2日|分类:刑事辩护 |1005人看过

【侵入他人股票交易账户并修改密码,采用高进低出的手段造成他人资金损失数额巨大的行为怎样认定?】

【裁判规则】

行为人为泄私愤,侵入他人股票交易账户并修改密码,在他人股票交易账户内,采用高进低出股票的手段造成他人资金损失数额巨大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