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民营企业家在刑事方面处处是坑,最常出现的就是税务类犯罪。
实践中许多专家学者包括最高院法官在抨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构罪不合理。机械司法引发一系列问题。
司法解释列举三类行为。第一种是没有真实交易虚开,有时候并不是为了骗税,而是为了虚增业绩或应对检查,国家并未因此遭受损失反而还能多收税。第二种是有真实交易虚开,国家税收并无一分钱损失,没有危害税收征收制度,只是违反了发票管理制度,完全可以行政处罚。
周小羊律师办理的石化行业变名销售案件,成品油消费税骤然提高,石化行业通过变票过票逃避消费税,再将汽油卖给中石化中石油,前几年全国汽油几乎没有一滴交消费税,一直没有被处理。金税三期上线后,国家对此突然严厉查处,大批企业被查,企业家被逮捕,大宗商品交易涉案金额高达几亿,十几亿,若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后果极其严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不查处源头真正的应税企业即地炼企业,终端享受最多利益的中石化中石油也不查处,仅查处中间小的贸易企业,过票方,变票方。实践中判刑差别极大。
周小羊律师认为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辩护法理辩护非常重要。法益说,行为是否造成国家税收损失,骗取了税款。第二点搜索案例,通过各地不处理、判无罪或轻判案例说服检察官、法官。在石化行业变名销售案件中,指控焦点是虚假交易,这也是辩护焦点。新法即将出台,现阶段建议延期,等待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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