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连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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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天津得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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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60万元,律师成功辩护,当事人获得缓刑

发布者:孙连永律师|时间:2017年03月09日|分类:刑事辩护 |606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被告人董某担任某国有企业总经理,2011年初经人介绍与甲传媒公司实际经营人张某相识,同年,被告人董某以给其子购婚房为由向张某声称借款人民币60万元,张某遂从某国有企业获得了广告位并在租金金额上获取优惠。至案发前,甲传媒公司共利用广告位获利2000余万元。

  【律师介入】

  被告人董某被检察机关依法传唤后,其家属来到天津得依律师事务所,与所里建立了委托关系。本律师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第一时间会见了董某,通过对全案综合考量并结合国家当前对受贿的认定,认为董某以借款为由拒不承认受贿不可行,所以制定办案方案,以董某罪轻为辩护方向。董某家属咨询本律师后,积极筹措资金归还赃款,董某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也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这些使得董某在侦查结束便成功取保候审。

  【律师辩护】

  在公诉阶段和法院庭审过程中,本律师皆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1、对被告人董某涉嫌的罪名不持异议;

  2、被告人董某具有如下减轻、从轻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真悔过,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归还涉案赃款;被告人董某当庭认罪,系初犯、偶犯,其主观恶性不深,无社会危害性,故请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董某缓刑。

  【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采纳了本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董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办案小结】

  该判决结果很理想,董某被判处缓刑,辩护成功之处在于本律师抓住了董某应如实供述、真诚认罪悔罪、退还全部赃款等情节。发生相关案件后,家属一定不要自己拿主意,一定要寻求律师帮助,分析案情,采取最有利于被告人的方案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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