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芳律师网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IP属地:江苏

张华芳律师

  • 服务地区:江苏-镇江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 服务时间:07:00-21:59

  • 执业律所: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815150871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同居双方能进行财产公证吗

发布者:张华芳律师|时间:2022年10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 |150人看过举报

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结婚前,男女双方可以依法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直接认可。财产是否要公证还是要看夫妻或恋人的态度,纯属自愿,法律上没有强迫之意。

  但是目前,很多恋人对是否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持怀疑甚至否定的态度,认为它不但会影响双方感情,同时也是对自己未来婚姻生活没有把握的表现。其实不然,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助于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很有助益。

  因此,同居双方可以进行财产公证。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江苏 镇江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815150871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133465

  • 昨日访问量

    45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华芳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