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法发〔2016〕21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需要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 (2)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 (3)相对方属于无过错方; (4)主张内容是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 当然,即便同时满足了前述四点,最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不予以支持。 目前为止,法律规定可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的案件类型 一、法律明确规定(三种案件) (一)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二)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三)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二、法律有涉及,但未明确规定(六种案件) (一)法律援助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七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二)专利侵权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 “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三)不正当竞争案件。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四)担保权诉讼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六)仲裁案件。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费用承担:(一)仲裁庭有权在仲裁裁决书中裁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支付的仲裁费和其他费用。(二)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 三、合同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N种案件)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将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人民法院将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 经验之谈 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不论法律是否有明确规定 律师费是否有违约方/败诉方承担 建议当事人在签署合同之前 将此予以明确约定,并作为合同条款予以释明